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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穆宗隆庆四年(1570)祭文

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


  维隆庆四年,岁次庚午,八月丙申朔,二十一日丙辰,皇帝遣陕西延安府知府郭文和致祭于黄帝轩辕氏曰:昔者奉天明命,相继为君,代天理物,抚育黔黎,彝伦攸叙,井井绳绳,至今承之,生民多福,思不忘而报。兹特遣使赍捧香币,祗命有司,诣陵致祭。惟帝英灵,来歆来格!尚享! 

黄帝陵志/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.—西安:陕西人民出版社,2005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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